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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  

【经济犯罪防范】谨防“空壳投资公司”骗局

发布时间:2016-06-17

  警方日前查处了一起非法集资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吴某等依靠一个空壳“投资公司”非法集资诈骗,案件涉及资金460余万,近200名群众受害。警方提醒,市民投资理财一定要提高警惕。

  “只要投入一万元,一个月就有两三百元的利息,比存银行划算得多。”这是吴某向“投资者”吹嘘最多的一句话。她还宣称自己的“投资公司”能经营“招商引资、金融理财、房地产投资、国内外贸易、教育培训认证”等项目,投资者不但有高额利息,而且有分红,公司还会经常组织大家去消费休闲场所联谊。近200名群众为此上当受骗。

  吴某是在以一个空壳“投资公司”为幌子,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她此前因经商不顺而负债累累,借钱成立的投资公司不但没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且几乎没有流动资金,早已无力偿还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全靠不断诱骗投资人,用新筹到的钱填补旧账。目前吴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用空壳的“投资公司”作掩饰,是非法集资活动常见的伎俩。一些群众不能正确认识其性质,屡屡将血汗钱交予人手,上当受骗后也不报案。

  对此,警方提醒:投资者应保持清醒,充分认识非法集资行为的违法犯罪性质,在上当受骗后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并提供有效信息,使犯罪嫌疑人受到依法严惩,防止更多群众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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