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登陆日博体育!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安全防范  

【经济犯罪防范】:六种合同诈骗手段须警惕

发布时间:2016-02-26

手段一:借鸡生蛋“饰耳目”:以虚假的证明材料虚构不存在的单位,或伪造身份证明,冒用他人名义在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后溜之大吉。

手段二:招摇撞骗“唱空城”:虚构购销产品、发包工程、投资协作等名目骗签合同,待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得到担保财产后迅速逃逸。

手段三:一唱一和“演双簧”:先发布虚假广告,虚构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部队或知名企业等招牌,以紧俏和滞销商品为诱饵,通过以一方需购买某种物品,而另一方能提供此物品演“双簧”来进行系列诈骗。

手段四:虚张声势“空手道”:虚假夸大宣传自己的经济实力,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它虚假的产权证明,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作担保,诱使对方当事人信任,再利用经济合同诈骗钱财。

手段五:先舍后取“钓鱼法”:犯罪嫌疑人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他们往往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使对方当事人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待诈骗到大量钱财后立即销声匿迹。

手段六:高进低出“连环套”:犯罪嫌疑人采取先以高价签订购买合同并交付小额定金或支付小部分货款,骗取对方信任拿到全部货物后迅速将大批量的货物进行低价倾销后逃跑。

【字体: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2015 泰安公安民生警务平台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主办:泰安市公安局 鲁ICP备09000850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777号网站管理员入口】网站浏览量: